习近平法治思想具备深刻的政治意义、理论意义、实践意义。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部门,组织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,将法治建设同组织工作协同推进,不断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证。
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。习近平法治思想的“十一个坚持”,第一条就是“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”。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所在、命脉所在,也是组织工作的“定海神针”。实践中,要坚定“两个维护”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法治建设和组织工作中的统领性、决定性地位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。
要坚持实事求是。力戒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全面建设职能科学、权责法定、执法严明、公开公正、智能高效、廉洁诚信、人民满意的治理体系,确保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。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,抓住“关键少数”,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,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,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、推动发展、化解矛盾、维护稳定、应对风险的能力。
要锻造高素质法治队伍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、正规化、专业化、职业化,确保做到忠于党、忠于国家、忠于人民、忠于法律。”实践中,要树立法治导向,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、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,对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干部人选一律不予选用。对懂法知法、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,注重及时发现、大胆使用。要加强法治教育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,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,做制度执行的表率。对那些特权思想严重、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及时进行提醒,推动领导干部更好依法履职。(作者: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女织寨镇人民政府 朱桦檬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