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强调,要向谷文昌同志学习,树牢正确政绩观,为官一任、造福一方,真抓实干、久久为功。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的生动体现,寓意深远,内涵丰富。党员干部的一切工作和努力,最终都要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为最高标准,以人民群众的认可为最大荣誉。只有真正为群众办实事、解难题,才能在群众心中树立起一座不朽的丰碑。
党员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。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如何看待和评价自己工作成绩的一种观念,它直接影响着党员干部的工作态度和行为方式。一些干部为了追求短期政绩,往往采取急功近利的做法,忽视了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长远利益。这种政绩观不仅难以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,还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。相反,那些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,脚踏实地、默默奉献的干部,虽然可能短期内看不到显著的成绩,但他们的努力和付出最终会被群众看在眼里、记在心里。积极的政绩观要求党员干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。恰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“党员、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,自己手中的权力、所处的岗位,是党和人民赋予的,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,只能用来为民谋利”。
党员干部要多干实事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“当干部就要干事,就要创造业绩,否则是立不住的”。实干是检验干部能力和作风的试金石,也是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的最有效途径。干实事要求党员干部有党性、党性强。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做事的根本,党性决定了党员干部必须对党忠诚,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忠诚奉献,表里如一、知行合一,为党分忧、为国尽责、为民奉献。干实事要求党员干部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勇于担当、敢于作为。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,要迎难而上,不推诿、不逃避。干实事要求党员干部具备科学的方法和扎实的作风。在实际工作中,要善于发现问题、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,不能停留在表面,更不能敷衍了事。干实事要求党员干部以“衙斋卧听萧萧竹,疑是民间疾苦声”的为民真心,以“咬定青山不放松,立根原在破岩中”的坚定信念,以“千磨万击还坚劲,任尔东西南北风”的实干担当投入到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火热实践中去。
广大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,成为无愧自己、无愧人民、无愧国家的新时代好干部。(作者: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女织寨镇人民政府 王旭阳)